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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三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

来源: 潍坊在线    所属频道:小城大事   发布时间: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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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在线消息,潍坊市三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11月10日讯 针对当前房地产经济机构存在规模小、多、散等问题,市建设局、市人社局和市物价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对房地产交易秩序进行专项检查。据介绍,此次检查首次把房地产营销策划机构纳入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范围;房地产经纪机构一年内有三次损害当事人利益被主管部门查实的,取消该机构网签资格半年。
 
        房地产营销策划机构必须备案
 
        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信息化建设,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取得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书后,方能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
 
        专项检查中若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备案,将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不予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租赁、抵押等业务部门不得受理未经备案的经纪机构的业务申请。
 
        已经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也要严格按照新的标准要求,在专项整治中重新考核,对不符合备案标准的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取消备案资格;对投诉率高、整改不力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通过限制网签资格、注销备案、公开曝光等手段进行惩处,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收、金融、工商等相关部门。
 
        另外,此次专项检查中,首次把房地产营销策划机构纳入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范围。从事代理商品房预(销)售、租赁的房地产营销策划机构,要统一纳入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范围进行管理,未到建设(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机构,对其所代理的项目停止预售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
 
 
        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健全存量房网上备案系统,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平台和服务平台,纳入到当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框架内统一建设管理,并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备案信息公示、交易和登记信息查询、合同网签、信用档案公示、信息发布等服务。大力推进存量房网上签约工作,发放统一格式的备案证书,并及时将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有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各地建设(房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物价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加大对典型案例及检查结果的处罚、曝光力度,通过投诉电话、举报信等多种形式,认真快速处理百姓投诉。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一下“检查”的目的是什么。“检查”通常是指作业练习或试卷完成后对其进行回顾,以达成完整、准确的目的。做完一道题后,通过检查发现是否有遗漏——漏解、漏掉单位及回答式等,或者是否解法有错误;如果是语文、英语之类的,可能就要检查一下字词、文法可能还有什么问题,比如“我地书包丢了”或者“i have a apple”之类的;做完所有的作业或卷子,可能就需要对所有的题目进行核实,是否全都做完了等。在考场上我就曾见过一个洋洋得意的学生,问他:“做完了?”那位学生说:“是啊!”结果有一页卷子他就没有做,原来他以为全部题目都做完了,还觉得考题太简单,像这样的低级失误太多了。所以,检查通常是针对“粗心”而言的。对于不会做的题目,检查是没有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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