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在线消息,潍坊养老金待遇也提高啦,30日,记者获悉,山东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养老金都有不同程度提高。
普通职工
所有企业的退休人员新增的养老金将分为两个部分。按照潍坊标准,第一部分潍坊每人每月按160元增加,这部分是固定增加的退休人员养老金。第二部分是按照个人情况不同进行调整,养老保险金按照2011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计算增加。
特殊职工
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49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290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40元、70元和140元。其中,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50元、70元和130元。
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退职人员
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统筹所在市(省直管企业)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第二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
同时,对符合一定年龄条件的退职人员,将参照该年龄段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 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2010年12月2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幅度按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40元左右。自2005年起,国家已连续六年七次提高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的总体待遇水平翻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