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在线消息,潍坊建设工程合同更新 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记者从潍坊市建管处获悉,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新合同进一步明确了对工程款拨付比例的控制,可更好的规避农民工欠薪问题发生。
据介绍,2012年7月1日前继续使用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GF-1999-0201);2012年7月1日(含)后使用国家住建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GF-2011-0216)文本,新的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明确了对工程款拨付比例的控制,工程进度款拨付比例为80%,主体完工验收合格工程款拨付比例达到85%,竣工验收前工程款拨付比例达到90%,工程竣工验收后满足质量要求的除留3%-5%的质量保修金外,其余款项按国家相关规定全部结清。
据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是建筑市场管理的基础,可以明确合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避免建设纠纷的合法方式。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可以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约定承包范围、质量安全要求、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变更要求、验收预结算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