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在线消息,诸城降低社保缴费费率 可为企业和职工减轻负担6300多万,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减轻参保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延长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47号)和《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49号)要求,按照潍坊市局的统一部署,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社会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不出现缺口的情况下,诸城市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缴费费率。
据了解,失业保险从2012年11月起,单位缴费比例由2%调整为1%,个人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5%,最长12个月,期间将根据全市失业基金结余情况适时调整;医疗保险,2012年11月至12月,单位缴费比例由7%调整为1%,个人缴费比例不变;生育保险,2012年11月至12月,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0.4%。此次调整范围为:除在档案托管机构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三项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参保企业(含上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