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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在线 所属频道:小城大事 发布时间:201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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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在线消息,昌乐提高企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企业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以下简称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已明显偏低,为解决遗属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县人社局社保中心经过认真计算核对,已对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作了调整提高。
调整分两类情况: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后,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的补助标准调整为410元,较调整前提高了90元;离休职工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退休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为492元,较调整前提高了108元。此次调整共涉及1017名遗属,从2012年7月起计算,共补发补助28.9万元,补发部分已随10月份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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