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在线消息,明年外来人口能在潍申请低保了 我市制定《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 外来人口 申请低保条件
□非潍坊户籍;
□有固定住所;
□家庭成员均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
12月18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获悉,为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潍坊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指非潍坊户籍人口)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连续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将被减发或者停发低保金,这反映出了《办法》不养“懒汉”。
城镇居住混合户口家庭,可申请城市低保
12月18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耿永胜介绍说,该《办法》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县市区为每人每月450元;中心城区、寿光市和诸城市的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100元,其他县市区为每人每年2900元。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0.6528万户、17.855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