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在线消息,潍坊98名学生可获学费补偿,为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潍坊出台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为到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就业大学生补偿学费。24日,记者从潍坊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截至目前,潍坊安丘市和临朐县共有98名学生符合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报条件。
据了解,两类高校毕业生其所交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可由财政给予补偿:一是2009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潍坊市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二是2014年(含)以后毕业,自愿到潍坊市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且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政策规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我国境内经国家和省正式批准设立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不享受补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