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3月21日—4月1日)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外籍人员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相关注意事项
一、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0年6月19日、20日进行。
二、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0年3月21日至4月1日;交费时间:至2010年4月3日。
三、请准备好近期正面免冠数码清晰明亮不变形大头照,规格: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格式为JPG,照片务必清晰,黑白彩色均可。(照片加工工具下载)
四、系统采用银联电子支付平台实现网上交费,请准备好具有电子商务功能的带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点击查阅相关事项),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16-5。
五、为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2010 年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最新要求)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需要教材的考生请与潍坊市民政局政工科联系(联系人:张东霞,电话:0536-8789864)。
六、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流程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进行现场确认后实行网上交费。在网上交费前认真核实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后个人报考信息不能修改。务必于2010年4月3日前查询自己的交费状态。如提示“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则报名成功。
七、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考试前1周左右从潍坊人事考试网(www.wfrsks.com)自行下载,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无需盖章)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届时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潍坊市人事考试网站。
八、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8]102 号文件规定执行。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初级) 》、《社会工作实务( 初级)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中级)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 中级) 》科目68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8221892;网上技术支持电话:8272090。
其它事项
( 一) 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初级) 》和《社会工作实务( 初级) 》2 科,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社会工作实务( 中级) 》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 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点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 《社会工作实务( 中级) 》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四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必须使用考试规定作答用笔作答;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四)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各科考试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