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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2012年录用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来源: 潍坊在线    所属频道:招生考试招聘   发布时间:201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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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2012年录用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报 考 指 南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2012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各市公务员招考简章,及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劳教单位招考简章(通知)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职位的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考试。

3、已经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能报考吗?

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职位,其他公务员不能报考。

4、报考公务员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的同一单位。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但必须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选调生职位?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2009年以前(含)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的选调生,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委组织部审定,同时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其中,参与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务得到提拔,在试用期内的,不得报考)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的,可以报考选调生职位。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8、“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招考简章》和本指南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应届毕业的学生。

9、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2年3月1日前取得。

10、“在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应如何理解?

(1)关于“5年”和“2年”的界定系指公务员自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至2012年3月1日止,足年足月累计时间为5年或2年。其中,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必须是在公务员岗位获得的;

(2)“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界定系指乡镇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省、设区的市、县(市、区)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县(市、区)机关(含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只能报考省、设区的市级机关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职位。

1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并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12、“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两年”如何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如下: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高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2年3月1日(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两年。

13、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

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14、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不实行网上缴费,请按网上报名系统中提示的各级考试机构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和办理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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